对于殡葬亲人的坟墓,一两代可以记清,几代以后就不清楚了,特别是经过迁徙、战乱便不知祖坟何处。如何解决,人们想出许多办法。开始时人们从死人下葬,维系的绳用的园木桩受到启发,在墓前插上木桩竹竿,系上纤维质的东西(纸或帛等),写明死者的生卒年月、时辰,叫做“铭旌”(或“明旌”)。但它却容易,损坏,人们便另想办法:富贵人家用石园柱代替木园桩,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、出生时间、官级等。
墓碑
一月梅月、二月杏月、三月桃月、四月槐月、五月榴月、六月荔月、七月瓜月、八月桂月、九月菊月、十月檀月、十一月葭月、十二月栎月。在墓碑上还常见“谷旦”、“吉旦”、“吉日”,这些都不是具体的日期。“谷旦”出自《诗经》,谷善也,旦明也,即良辰之意。而“吉旦”、“吉日”,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。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数时,用来凑字数的。还有在记不起或记不清生卒月、日时,往往书写上吉月吉日,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则得到慰籍。墓志铭,包括墓志、圹志及墓表。东汉开始将碑立于墓地正前方。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、姓名、生辰年月。后来,在碑上还刻着墓主的家世和生平业绩,并加以颂扬。到了魏、晋、南北朝时代,曾多次禁止立碑。他们认为“汉以来,天下送死奢靡,多作石室、石兽、碑铭等物”。建安十年(205年)曹操下令,不得厚葬,又禁立碑。晋武帝咸享四年(278年)又诏曰“此石兽碑表,既私褒美,兴长虚伪,伤财害人,莫大于此,一禁断之。”由于几次禁止立碑,于是墓碑转入地下,从而产生了墓志铭。从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间,有大量墓志铭出土。
墓志铭是由两块正方形石碑组成,称为一合。上面为墓盖,文字比较简单。一般用楷书或篆体刻写着朝代、官衔和姓氏。如“大唐故张府君墓志铭”、“大唐故雍王墓志之铭”、“宋故杨国公主墓志铭”、“宋宗室永寿县君郑氏墓志铭”。在文字周边线刻着精美的花鸟纹饰。另一面,则刻写着墓主人的姓名.籍贯和大篇幅的叙述其生平事迹的文字,后还有铭文,大多为四言之韵文。每一合墓志铭上,都有历史、文学、书法、艺术内容,在不不同程度上,都体现出那个时代的文化特色。:“宪宪袁公,命世伟人。应运而出,蔚为宝臣。鸾捷棘署,凤鸣柏府。肺石无宽(觉),衮衣有补。”